臺式電動離心機電動機的額定功率,是指電動機在標準環境溫度(40℃)、在規定的工作制和定額下,能夠連續輸出的zui大機械功率,以保證其使用壽命。
如果所有的實際情況與規定條件相同,只要
臺式電動離心機電動機的額定功率大于負載的實際功率,就會使電動機運行時實際達到的穩態溫升約等于額定溫升,既能使電動機的發熱條件得到充分利用,又能使電動機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。但是,實際情況與規定的條件往往不盡相同。在保證電動機能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的前提下,如果實際環境溫度與標準環境溫度不同、實際工作制與規定的工作方式不同、實際的短時定額與規定的短時定額不同、實際的斷續定額與規定的斷續定額不同,那么在選擇電動機的額定功率時,可先對電動機的額定功率進行修正,使電動機的額定功率小于或大于實際負載功率。
這樣選擇電動機,不會因額定功率選得過大而使電動機的發熱條件得不到充分利用,也不會因額定功率選得過小而導致電動機過載運行而縮短使用年限、甚至損壞。
連續工作制的電動機按連續工作制工作時,實際環境溫度q 不等于40℃時,
臺式電動離心機電動機額定功率的修正值。
根據理論計算和實踐,在周圍環境溫度不同時,
臺式電動離心機電動機的額定功率可相應增減